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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內政部長賽夫丁說,從2020年1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共有5萬2225名馬來西亞公民放棄國籍的申請獲當局批準,換句話說,平均每月有842人放棄馬來西亞國籍。
“只有年滿21歲且具備完全精神能力的公民才可申請放棄大馬國籍。已婚女性則不受年齡限制,但所有申請者必須提供文件以證明已獲得或即將獲得其他國家的國籍?!?/p>
根據(jù)《透視大馬》的報導,他是在國會書面答復上議院議員莫哈末哈尼法阿都拉的問題時說:“放棄國籍的決定是基于申請人認為值得的特定考量,并在審查所有相關方面后所作出的決定?!?/p>
賽夫丁還說,在同一時期,國民登記局共收到8838人提出成為馬來西亞永久居民(PR)的申請,其中,來自印尼、泰國和印度的申請者最多。
“在獲批的申請者當中,47.4%申請者來自印尼,12.1%申請者來自泰國,7.2%申請者來自印度。
他強調,無論是申請成為馬來西亞永久居民,或是申請放棄馬來西亞國籍,當局都會根據(jù)馬來西亞所規(guī)定的條件和資格進行嚴格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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