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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簽證。資料圖片
近期,有中國公民向中國駐圣保羅總領館反映,在辦理巴西簽證延期或居留許可申請時被巴警方要求提交有父母姓名的公證文書,即出生公證。
中國駐圣保羅總領館19日在其微信公眾號發(fā)出提醒稱,根據(jù)在事實發(fā)生地辦理有關公證的規(guī)定,駐外使領館不能辦理在國內(nèi)出生人員的出生公證,申請人需向國內(nèi)公證處申辦,并做好雙認證手續(xù)到巴西使用。
如您不便回國,可以到中國駐圣保羅總領館辦理委托書公證,委托國內(nèi)親友到原戶口所在地公證處辦理。
具體流程如下:
一、在公證處辦妥出生公證中、葡文版
二、到外交部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辦理領事認證
三、送巴西駐華使領館辦理認證,方可在巴西使用。
中國駐圣保羅總領館特此提醒赴巴工作、學習或居留的中國公民,建議您出境前辦妥上述手續(xù),并根據(jù)實際需要辦理適當份數(shù)以備多次使用,以免影響您在巴的正常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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