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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僑報網(wǎng)編譯牛博文9月10日報道】按照巴西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虐待貓狗的人會被處以3個月至1年的拘留,并被處以罰款。參議院9日批準了一項新法案,將加大對虐待貓狗的人的處罰力度,拘禁時間將延長至2至5年。該法案還將遞交至總統(tǒng)審議。
巴西國家通訊社報道,根據(jù)巴西國家地理研究院(IBGE)的數(shù)據(jù),在巴西,約2880萬戶家庭養(yǎng)狗,1150萬戶家庭養(yǎng)貓。近年來,一些虐待動物的惡劣案件在巴西發(fā)生。比如2018年,在圣保羅(SP)的一家超市門口,一只狗被人毆打至死。
參議員兼該法案的報告員法比亞諾·孔塔拉托(Fabiano Contarato)認為,“這項新法案是值得的,尤其是因為它符合憲法規(guī)定,禁止對動物施虐,并加大了對虐待貓狗的施暴者的處罰力度。”他還提到,現(xiàn)行法案雖然考慮了對動物制品的濫用和對動物的虐待行為,但對施虐者的處罰力度較小,不會公然逮捕。即使施虐者被逮捕,也可以在簽署保證書后,返回家中。
孔塔拉托在報告中表示:“令人遺憾的是,即使在今天,《巴西民法典》仍將動物當做“物品”,并將動物的法律性質歸類為動產?!?/p>
此外,孔塔拉托補充,即使該新法案被簽署,但施虐者也不大可能被判處最高刑罰。他說:“我們知道,在現(xiàn)代刑法中,沒有法官可以對人直接處以最高刑罰。法官會依照刑罰標準,然后根據(jù)案件情節(jié)的輕重,增減對犯罪者的處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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