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掃一掃
巴西聯(lián)邦稅務局對個人收入進行以下的劃分:
1)應稅收入(即需要繳納所得稅的收入);2)免稅或非應稅收入;3)一次性征稅的收入(比如出售房產(chǎn))
其中只有“應稅收入”為基礎計算應交納或返還的所得稅金額。
聯(lián)邦稅務局的報稅軟件的計算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通過應稅收入減去可抵扣的費用(比如子女的撫養(yǎng)費、學費、醫(yī)療費用等)后得到個人所得稅的稅基;另一種是通過應稅收入減去20%(簡易扣除 - simplificado)后得到個人所得稅的稅基,該種方法可以扣除的上限為R$ 16,754.34。如果申報中計算得出的應繳稅金低于個人已經(jīng)代扣代繳的稅金(企業(yè)會在發(fā)工資時為其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則差額將會被返還;反之,則應補繳差額。
在填寫個人所得稅申報的時候,納稅人往往會有一些疑問,今天我們就以夫妻應該如何申報更好的問題進行簡單地解釋。舉例來說,Adriana和Bruno幾年前以夫妻共有財產(chǎn)制形式登記結婚,Bruno的工資性收入(不包括分紅和十三薪)為R$ 85,000,Adriana沒有工資收入,但有R$ 15,000的租金收入,兩人均無大額的抵扣項,那么從報稅的角度來看,到底怎樣更有利呢?是將Adriana作為Bruno的妻子申報,還是兩人各自進行申報呢?
如果選擇聯(lián)合申報,則要計算夫妻倆全部的應納稅收入,包括Bruno的工資和Adriana的房租收入,共計R$ 100,000。由于沒有大額的抵扣項,則應選擇“簡化抵扣項”,即按照應納稅所得的20%計算,上限為R$ 16,754.34。由此,稅基為收入與簡化抵扣項的差額(R$ 83,245.66),稅金為R$ 12,460.24。
如果兩人分別報稅,Bruno的所有應納稅工資所得共計R$ 85,000,簡化抵扣項為R$ 16,754.34,因此稅基為R$ 68,245.66,應繳稅金R$ 8,335.24。根據(jù)稅率累進表,收入在R$ 22,847.76以內的,無需申報和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于Adriana的收入未達到應報稅金額,并不必須進行稅務申報,即便申報的話,其收入也只是房屋租金R$ 15,000,無需納稅。
由此看來,對于這對夫婦來說,單獨報稅的優(yōu)勢要遠遠大于聯(lián)合報稅。
關于個稅申報,如果有疑問,可以通過我們的郵箱br@iestconsulting.com 與我們的聯(lián)系。
Copyright @ 2009-2025 巴西華人網(wǎng) 紹興美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巴西華人網(wǎng);浙公網(wǎng)安備 33069802000078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