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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勞工法的五大改革簡要:
勞動法改革帶來的主要變化:
1.集體協(xié)議可凌駕在勞動法之上;
2.勞動法中的部分內容不可通過集體協(xié)議修改,例如:13薪、工時保障金(FGTS)、產假、失業(yè)保險金;
3.工作時間可以商議但不能超過憲法中的上限;
4.休息時間(例如午休)可以商議,但若工作時間超過6小時,則需休息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
5.集體協(xié)議可以修改法定假日的日期;
6.員工年假可以分成三次,但不可低于5天,其中一次不得少于14天;
7.工會費不再是強制性支付;
8.對于居家辦公(Home Office)進行了規(guī)定;
9.之前在企業(yè)工作的員工在離職內18個月的期限內不可被聘請為外包員工;
10.孕婦和哺乳期的婦女在有醫(yī)生許可的情況下,可在有損健康的情況下工作。
原文如下:
一切以原文為準
原文網址如下(可直接點擊原文鏈接進行查看):
http://exame.abril.com.br/pme/5-pontos-da-reforma-trabalhista-que-irao-mudar-pequenas-empresas/
文 | 巴西華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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